
协同伙伴分公司注册资质 申请人资格 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外公司 分公司拟从事的业务在中国境内属于开放行业 拥有合格的董事、经理和财务主管人员 注册资本金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 注册流程 名称核准 向拟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名称核准 提交申请材料 境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申请书 境外公司的章程、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 拟任分公司董事、经理和财务主管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金证明 住所证明 其他相关文件 审查和批准 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,发放准予设立分公司的通知书 4. 办理工商登记 凭准予设立分公司的通知书,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领取营业执照 5. 税务登记 办理税务登记,领取税务登记证 注册资本金要求 一般贸易类:人民币50万元以上 服务类: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高新技术类:人民币200万元以上 其他注意事项 分公司的名称不得与已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相似 分公司必须设有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住所 分公司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 分公司不得违反国家安全、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









